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煽惑他人犯罪
製作網頁教導殺人方法、迷昏他人方法、教導破解方式....
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
以文字、圖畫、演說或他法,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:
一、 煽惑他人犯罪者。
二 、煽惑他人違背命令,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。